丹阳法院荣获“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政宣 发布时间:2010-04-08 浏览次数: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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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丹阳法院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牢固确立“调研是更高层次审判”的理念,将司法调研作为提升干警业务素质的重要举措,在组织措施、健全制度、经费保障等给予调研工作极大的支持。一是明确调研工作任务。该院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人员下达不同的调研考核指标,有法学硕士学历、在读法学硕士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的调研任务高于普通审判人员,审判人员高于其他人员,审判岗位人员高于审判岗位人员,增强了调研工作的刚硬性。二是建立调研工作督查机制。调研任务下达后,该院注重后续跟踪抓组织、抓督查、抓落实,建立起“三位一体”组织督查机制:年初召开调研工作动员部署会,确定调研纲要和任务;年中,召开调研工作推进会,检查、统计、通报各部门、每个干警的调研进展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底,召开总结表彰会,评比调研工作先进,兑现奖惩措施。三是搭建调研工作平台。除组织参加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重点调研课题等工作外,该院还注重搭建调研工作的载体和平台,创办了本院《曲阿审判》刊物,在本院网站开设了“调研工作”专栏,每季度举办一期“法官论坛”,供干警学习交流。四是用足调研工作激励措施。在《先进奖励规定》中,设置了“调研奖”,对调研奖的参评条件、评比办法作出明确规定,年底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调研奖”获奖人员,并在有限的办案经费中对获奖人员、调研文章稿酬给予重奖。将调研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考核,视完成情况计算年终考核奖。同时,将调研工作与评比先进挂钩,凡没有完成调研任务的个人取消参评各种先进的资格,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