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法院:“四个着力”深化“和谐共建”
作者: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4-08 浏览次数:287
今年,江苏连云港市连云法院着力深化“和谐乡镇街道,和谐村居共建”行动正在海滨新城向纵深推展。该院院长史良成要求各庭室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以法律宣传为先导,以诉调对接为抓手,全面深化“和谐共建”,以有力的司法保障让市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去年初,连云法院与连云港开发区朝阳镇开展了“和谐共建”试点的基础上,该院为扩大覆盖面,提高参建率,全面提升市民的和谐指数,将“和谐共建”扩展到开发区、连云区和港口。从今年初启动“和谐共建”行动以来,连云港东部城区已有20余万人参加了这一行动,参建人数近六成,参建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会基本做到了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小事不出村居。钝化和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超过800起。“和谐共建”行动在服务沿海大开发和“三保”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不仅消化了大量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而且极大地增加了和谐因素。同时,“和谐共建”行动,也构筑了法院开展诉调对接、诉前调解的工作平台,使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在“和谐共建”中得到了有效体现,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影响力。
据了解,连云法院在推展“和谐共建”行动中,注重强化法律宣传与普及,以开办培训班、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法律的普及率,让更多的人成为法律的“明白人”,同时,创建以调解工作室为载体的诉调对接平台,完善调解程序,传授调解技巧,确认调解协议,推进和谐共建。
连云法院在深化“和谐共建”中在“四个着力”上下功夫,即着力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努力实现规范运作;着力搞好诉调对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力促社会和谐;着力推进全方位、广覆盖的和谐共建,全面提升和谐指数;着力统筹协调、构建服务沿海大开发和“三保”多维平台,努力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