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财物引起权属之争 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作者:殷作武 杨金星 发布时间:2010-04-07 浏览次数:420
一辆价值数千元的摩托车被窃贼盗走,公安民警几经周折,终于将窃贼捉拿归案,并追回被盗车辆。哪想到,该辆摩托车又引发另一起纠纷,原、被双方为争该车归属,又对簿公堂。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原告戴某与被告郑某原系夫妻关系,2007年9月,双方因感情危机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没有来得分割婚后置办的钱江牌摩托车,该车即被盗贼占为己有。三年后的2010年3月,警方终将该起盗窃案成功告破,追回上述盗车辆并发还给被告郑某。原告戴某得知此情况后,向被告郑某索要未果即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回原物。
日前,涟水法院梁岔法庭审理了此案,经过承办法官的当庭调解,被告郑某同意将领回的摩托车归原告所有,原告同意补偿被告人民币350元。一起因盗贼引发的财产权属纠纷案成功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