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严管案件质量改发率三年下降15倍
作者:何寿青 周启泉 发布时间:2010-04-07 浏览次数:304
近年来,高邮法院把提升案件质量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关键环节,采取三项严管措施,有效压降改发率,该院改发率2007年达1.2%,2009年仅为0.08%,改发率三年下降15倍。
一是严管法官办案。*狠抓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办案是第一要务,质量是第一追求”理念,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质量意识;狠抓学习培训,
积极开展各种业务学习活动,提升业务水平,强化司法能力;狠抓重点案件,定期召开审判长联席会和审委会专题讨论会,交流审判经验,研讨疑难案件;狠抓细节规范,大力规范庭审操作、裁判文书等环节的细节要求,减少瑕疵差错,提高办案效果。
二是严管质量评查。*扩大评查范围,建立完善日常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对所有归档卷宗进行严格评查,定期组织开展针对审执工作存在问题的专项评查;突出评查重点,将改发案件、信访涉及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前移评查关口,针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实行质评提前介入,在审理阶段进行评查;强化评查通报,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审管工作会议,对评查发现问题实行点评通报。
三是严管制度执行。*健全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着力提高案件质量监控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权重,进一步加大案件质量在审判质效指标体系中的权重比例;强化考核,把办案质量作为衡量部门和个人业绩的主要标准;严格奖惩,对于主观差错导致严重后果的个人和部门,除扣减目标考核分值外,取消评选评优和晋职晋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