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邗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十年的积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何某与严某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是邗江法院于1999410作出的民事判决,判令严某归还何某199600元。2001123,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严传威负债累累,下落不明。同年531,该院依法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期间,执行人员一直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严某下落及财产状况的调查,但几年来始终没有进展。申请执行人对此不能理解,经常从南京来法院催办。执行人员一方面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一方面加大了调查力度。

 

2008年全国性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何某与严某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一案被列入最高院确立的清理范围。当年8月,执行人员调查得知,被执行人严某位于邗江区汊河街道办事处薛楼村的住宅即将拆迁。执行人员迅速向区拆迁办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请求协助查封26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被执行人严某的亲属得知消息后,多次到法院及区拆迁办纠缠闹事,造成拆迁工作陷于停顿。区拆迁办多次表示,为避免矛盾,暂停拆迁协议的履行。一度出现的转机很有可能丧失。

 

为抓住转瞬即逝的执行时机,该院执行局通过区政法委出面进行了协调,取得了区拆迁办的理解和支持。得知拆迁办决定协助执行的消息后,多年未露面的被执行人严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表达了希望与申请执行人何某协商解决纠纷的意愿。之后,执行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严某一次性给付何某15万元了结该案。

 

110,严某已将15万元执行款全部交付给了何某。至此,一起历时10年的执行积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