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疑夫惹妻闹离婚 法院依法判决不准
作者:朱焕东 发布时间:2010-04-06 浏览次数:444
近日,启东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不准原告孙某与被告方某离婚。
孙某与方某于1973年9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较好。2009年6月,两人同在上海某纺织厂打工,丈夫方某发现妻子孙某与一男同事手机联络较多,遂怀疑孙某与之有不正当关系,双方多次发生口角,孙某离家出走。后在方某多方寻找下,终于将孙某接回家,夫妻和好。不久,丈夫方某又怀疑孙某与另一男同事关系不寻常,处处监视她,甚至冷言热讽。孙某遂于2010年3月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已结婚多年,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已建立了较深的夫妻感情。虽然近期因被告无端怀疑原告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而产生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尚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只要原、被告互相信任、多作交流沟通,夫妻关系完全能得到改善。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