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山法院民二庭践行能动司法进行巡回审判,利用晚上的时间到当事人家里送达并成功调解处理了一桩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叶光经营汽车租赁业务,被告耿明向原告租用车辆却一直未付租金。2009929被告耿明向原告叶光出具一份2.6万元的欠条,并由其父耿三提供担保。原告叶光多次催要,被告都避而不见,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书信送达,其家人以其不在家,拒收。承办法官先后两次到被告家里送达,被告家人都以各种理由称其在外地无法回家,调解工作遇到难题。

 

承办法官一直坚持对该案件进行调解结案的信念,在对案件进一步分析后,决定晚上去被告家提高找到被告耿明的机率,并从给被告父亲作工作为突破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331日晚上8点多,承办法官和原告当事人一起到被告当事人的家里送达,被告耿明依然不在家在外地工作。承办法官对被告父亲耿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悉心细致作调解工作,其父耿三在法官的劝说下,与被告电话耿明联系,再三协商后,被告耿明与其妻陈丽同意变更责任承担主体并由其妻与原告进行调解。最后,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的坐下来进行协商,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