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汉刚被刑释又非法制造爆炸物被判12年
作者:胡根平 发布时间:2010-04-02 浏览次数:473
近日,徐州云龙区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60岁的余某有期徒刑12年。非法制造的雷管210枚,予以没收。
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并被释放不久的余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于2009年9月至11月间,使用私自购买的化学原材料和工具,通过自学配制方法,在其家中非法制造雷管210枚。
该院认为,余某非法制造爆炸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余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