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同时提高办案质量,响水法院小尖法庭一方面加大调解力度,一方面充分发挥辅助人员主观能动性,对案件进行分流处理。

 

响水法院小尖法庭对当事人前来立案的,在办理立案手续前,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由辅助人员主动提供各种解决纠纷的方案,引导原告以非诉讼方式化解与对方当事人的纠纷。同时在立案时要求原告尽量提供被告联系方式,对原告告之了被告联系号码的案件,由辅助人员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被告同意调解时,辅助人员及时为双方搭建一个沟通平台。

 

刘某父子,因经济纠纷发生矛盾,其父将子诉至法庭,法庭辅助人员在立案时,通过交谈了解到其与其子发生矛盾的真实原因是儿子以创业为由,曾向其父借款1万元,现其子有了一定积蓄却对其父不管不问,不尽赡养义务。刘父一气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法官助理小戚立即与被告取得联系,同时法庭还电话邀请了其家族中资格较老、威信较高的老人到场参与调解,对被告从家庭伦理道德方面入手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同时还劝导刘父应多体谅年轻人的难处,法官助理小戚的耐心说服感动了双方当事人。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请求父亲原谅。其父也被儿子的真诚所感动,表示放弃诉请,父子俩和好如初。该案并未进入诉讼程序,但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庭切实为民的工作方法亦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赏。

 

通过发挥辅助人员主观能动性,小尖法庭案件的审理进入了良性循环的状态。今年截止3月份,小尖法庭无一上诉、上访、申诉案件,案件调撤率达到89.47%,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为8.54天。所结案件中由法官助理独立或配合审判员审结的案件22件,且均为调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