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积极探索立案调解新模式
作者:朱秀山 发布时间:2010-04-02 浏览次数:301
近年来,洪泽法院不断探索立案调解新模式,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立案调解带动三调联动无缝对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立案调解的准确定位奠定了实践模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做法。
一、三大系统互相支撑,构建点面联动调解网络。去年初,洪泽法院就派出专人到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驻点办案,形成了以司法调解为依托,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积极参与的社会矛盾调解工作体系。将立案庭作为接口部门,成立速裁庭为日常机构,并随之建立导诉分流机制、资源交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有效措施,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与社会效果。立案调解能动地利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力量,三大调解系统相互支撑,形成一个联动的调解网络,有效地预防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自去年以来,立案前台成功引导365件纠纷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速裁庭成功调解纠纷274件,案件调解率100%。
二、创新模式完善制度,充分发挥立案调解实际效应。充分发挥内部协作优势,将立案调解融入到从诉前听证、立案受理、排期送达到速裁调解的全流程中。创新速裁模式,实行能动调解。对全院案件进行过滤筛选,有效分流案件,同时有针对性做好调解准备,使调解资源与案件调解可能性大小相匹配,提高调解效率。重视诉前调解。主要针对群体性涉及稳定纠纷与不宜诉讼解决的纠纷,由立案庭法官组织主持调解,视案情邀请政府、基层自治组织、民间组织等相关人员参加,协同做好调解工作,跟踪催办调解协议履行情况。
三是积极调研试点 进一步实现诉调机制有效对接。今年初,该院进一步积极拓展三大调解的功能和实效。一是充分调研,学习特色经验。院领导和立案庭法官对苏南和浙江、福建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认真调研,为我院如何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提供了新的思路。二是结合实际,开辟两个试点单位。分别成立了工业园区调解合议庭和金融案件调解合议庭,在试点单位设立 “三调联动”工作小组,负责协调纠纷调处模式,立案调解与街道(社区)人民调解、治安调解对接联动。推行每月报告制度,由社区负责向街道报告纠纷情况,街道再向法院反馈。以此形成互动协作优势,实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专门化、规范化、效率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