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为了挽救孩子
作者:王林萍 发布时间:2012-06-04 浏览次数:264
今天,启东法院刑庭的陆法官接到了一个特殊的电话,是那个叫小军的孩子,听说启东法院要成立少年法庭,而陆法官将升任为少年法庭的庭长,特地打电话来表示祝贺。在电话中,他兴奋地告诉陆法官自己的电焊技术已经学得有模有样了,经常得到师傅的夸奖……透过电话,陆法官感到小军变得开朗了,成熟了,他由衷为他感到高兴。
3个月前,陆法官接到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是3个未成年人,小军是其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但又是盗窃金额最大的一个。按照程序,他委托司法局对小军进行审前调查,结果司法局的回复是:小军的平时表现一般,父母离异,跟着奶奶生活,奶奶年迈,对其管教能力有限,建议对他适用监禁刑。看到这样的回复,一向关爱孩子的陆法官犹豫了,他担心自己法槌一落就会将这个孩子的一生给毁了。
慎之又慎的他仔细研读司法局报送的材料,发现小军出事后,他的父亲十分后悔,希望能对小军进行从轻处罚,而且他保证会好好监督小军。从字里行间,陆法官感受到了这位父亲的爱子情深,他想也许可以从这位父亲身上寻找突破口。
随后,陆法官迅速联系了司法局、小军所在的社区及小军的父亲,组织大家进行座谈,通过陆法官的努力,最后司法局和社区负责矫正工作的同志认同了小军父亲的管教能力,同意对小军适用非监禁刑。
法庭宣判后,小军父子都很感谢陆法官,小军更是承诺,自己一定会好好听父亲的话,早日学好电焊技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陆法官介绍,像小军这样的案例,自启东法院建立审前调查复查制度以来,已经发生了两例。自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实行后,该院发现由于一些乡镇司法所的同志法律知识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对未成年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的判断不是特别精确,因此启动了审前调查复查机制。要求承办法官在接到司法局的相关回复后,通过仔细研读调查材料、主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在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交流,对司法局审前调查进行复查,确保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