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四措并举”抓好《处分条例》贯彻落实
作者:丹政 发布时间:2010-04-02 浏览次数:401
丹阳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全体干警廉洁司法意识,努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把学习《处分条例》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准确把握、全面领会《处分条例》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多种渠道深入学。将《处分条例》印刷、装订成册,人手一册分发至干警手中,要求每个干警逐条逐句认真进行自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将《处分条例》纳入政治学习计划, 部门利用政治教育日集中通读通学,组织集体讨论;请中院纪检组长来院作廉政专题讲座,组织全院干警到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反腐倡廉图片展,用真实案例和身边的人和事增强广大干警的感性认识,进一步明确条例的重大意义;组织《处分条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切实使条例规定内容入脑入心。
三是剖析问题促进学。要求全体干警对照条例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党小组、党支部、党组相继召开庭务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不足和整改方向。每个干警都写了一份廉洁自律书面承诺书,自戴“紧箍咒”。
四是列入日常考核督促学。将《处分条例》执行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把执行《处分条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违反《处分条例》的,在评比先进、晋升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增强广大干警学习贯彻《处分条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