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积极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徐育 发布时间:2010-04-01 浏览次数:405
3月31日,全省法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现场会在苏州召开。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会上作出部署,要求全省法院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据了解,目前我省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安全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人”管理压力加大。2009年江苏流动人口高达1800万。今后一个时期,江苏人口总体将处于大规模、大范围流动态势,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二是特殊人群管理压力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数量大、管控难,对社会造成现实危害。三是虚拟社会管理压力加大。互联网在深刻改变人们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其“双刃剑”的特征也日趋凸显。
这些新情况“倒逼”社会管理创新。公丕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管理创新是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应急处置等机制,从而对社会实现科学有效低成本的管理。人民法院不能置身事外,而应该通过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根据广泛调研意见和苏州中院等近一年的成功试点经验,省法院制定下发了《全省法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记者注意到,其中多项新举措体现了“司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若干新提法首次出现。如要求全省根据流动人口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诉讼服务的审判网络,苏南、苏中流动人口较多的市、县(市、区)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巡回审判点,为流动人口提供诉讼便利,对流动人口参与诉讼时间的特殊性,对涉及流动人口的案件灵活采取多种审理方式,优先审理,及时裁判。要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对流动人口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有关社会管理行为的规范。
此外,省法院要求各级法院积极参与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老小区等治安重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选择典型案例召开宣判大会,加强警示威慑;同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促进劳动争议、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专业性调解仲裁组织的建设。此外,还要求促进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高度重视信息时代网络技术对社会管理的影响,依法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的网上诈骗、网上盗窃、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