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大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计生社会抚养费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和效果。

 

被执行人朱某某于2008年非法生育二胎后,封建相思做祟,于2009年再次生育三胎,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使当地的计生工作难以开展。计生委申请法院执行后,大丰法院行政庭经审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均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承办法官多渠道了解,朱某某家有小型砂石厂且有多台机械设备,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于是多次与镇、村干部上门做其工作,但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拒不履行义务,承办法官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查封银行帐户,并在当地查封其大型收割机一台后,迫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履行了义务,此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