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效能评估是邗江法院执行管理工作的一大特色,也是这几年来邗江法院能够取得优异执行业绩的重要原因之一。自2007年初步建立执行效能评估机制以来,邗江法院一直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执行效能评估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并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今年则更加深入地推进这项执行管理工作,并将其作为执行工作精细化管理和动态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措施有:

 

一、进一步完善执行效能评估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邗江法院在建立执行效能评估机制之初,就将制定完善的效能评估制度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之一。然而,由于近几年来效能评估机制一直处于渐进的过程中,因而与此相关的规定均散见在其他执行制度之中,未能形成系统的规范性文件。为了保证效能评估机制今后能够长期有效运行,从而使得执行动态管理工作不断优化。今年3月,邗江法院在出台的《执行流程管理规定(暂行)》中,对效能评估进行了专项规定,较为系统地阐明了效能评估的方式、内容、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

 

二、进一步完善执行效能评估程序。一个科学合理的效能评估程序,不仅有助于执行效率的大幅提高,而且能够得到执行人员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反之,则会变相妨碍案件执行,降低执行效率,并会遭致执行人员的不满,从而最终导致机制难以长期施行。这几年来,邗江法院不断调整效能评估程序,如从最初的严格型评估程序(由管审办介入评估),到简化型评估程序(以提供执行建议为主),再到相对合理的评估程序。今年以来,邗江法院则设置了更为科学的效能评估程序,着力将执行效率提高与执行监督调整到最佳结合点,确保评估程序繁简得当,分工明确,监督有力。具体程序设置为:案件信息填报、综合审查、逐级层报、通知催办以及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强化执行建议的科学性。虽然效能评估机制设置之初,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懈怠执行,但随着邗江法院各项执行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素质不断加强,效能评估机制的重点实际已转向如何更好地提高执行效率。然而,执行效率能否提高,则与效能评估过程中形成的执行建议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今年来,邗江法院着力强化执行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力求做到集思广益、对症下药。主要体现在强化案件信息填报的准确性、综合组案件审查的严格性以及执行指令的可行性等方面。

 

四、进一步强化效能评估的责任落实。执行效能评估机制能否成为邗江法院的一项长效管理机制,关键取决于该制度中确立的责任追究能否落实到位。为防止效能评估流于形式,走过场,邗江法院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制度中的责任落实问题。回顾这几年来效能评估的责任落实情况,总体而言,在责任追究的重压下,极少有执行人员因消极执行、懈怠执行而被追究相关责任的。但客观上也存在着遗漏责任追究的情形,责任追究过于滞后以及因顾及情面而从轻处罚的情形等。今年,邗江法院在《执行流程管理规定(暂行)》中进一步明确效能评估制度中责任追究的情形、责任追究的程序、责任追究的形式等。今后邗江法院将利用动态化管理模式紧抓责任落实,并坚持做到处罚及时、处罚有力、绝不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