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全力化解诉后矛盾 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何素军 发布时间:2010-03-31 浏览次数:272
今年以来,洪泽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判后答疑、改进执行方式、完善接访机制,全力化解诉后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一季度,该院共审结案件743件,服判息诉率达82.04%。
规范判后答疑
该院进一步规范判后答疑举措,将判后答疑、服判息诉率等纳入日常考核,形成奖惩机制。要求法官审理案件要以案结事了为最终目标,裁判后要以通俗的语言、便捷的方式向当事人解疑答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要求法官及时排查上报存有信访苗头的案件,由院、庭领导亲自解答提前化解,从根本上减少上诉上访现象;同时,要求法官联系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尽量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一季度,该院申请执行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8.7%。
改进执行方式
该院进一步改进执行方式方法,避免因执行不能而引发信访案件发生。该院执行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建立了与各镇、金融部门、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以政府文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形成覆盖全县的执行工作协作网络;同时,联系电视台、《洪泽信息》等县级新闻媒介,对“老赖”式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并有偿征集执行线索,迫使他们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该院还成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对执行不能到位且生产生活困难的申请人给予适当救助。一季度,该院共发放执行救助款近3万元,没有发生一件因执行不能而引发的信访案件。
完善接访机制
该院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机制,通过落实“首问(办)负责制”、“院长接待日”等接访制度,简化接访程序,着力疏导教育,办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来访;对重访缠访案件,明确领导包案,落实专人负责,分析重访缠访原因,与社会调解组织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联系配合,合力协同解决;对诉求合理的信访事项,及时予以落实解决,对诉求不合理的缠访闹访,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置,确保信访活动的规范有序。目前,没有发生一件赴省进京上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