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构建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来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以及着力构建行政诉讼大协调机制等工作建议都是非常关键的意见,希政府和法院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联系,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的目标。”这是324,中共淮安市委书记刘永忠在淮安中院呈送的《关于2009年行政审判情况的报告》上所作的批示。

 

2009年,淮安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520件,审结510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661件,其中裁定准许执行516件。行政审判过程中,全市法院既做到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又注意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审结的案件中,判决维持行政行为的51件,占10%;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34件,占6.67%;裁定驳回原告起诉7件,占1.37%;裁定准许原告撤诉280件,占58.6%;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20件、判决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9件。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2009年,洪泽、清浦、金湖、楚州、清河五县区行政首长出庭率达100%。全市县区法院平均行政首长出庭率达73.4%2009年两级法院还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60余篇。

 

淮安中院在简述2009年行政诉讼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还提出了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构建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构建‘诉讼协调、行政协调、社会协调’的大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诉前、诉中、诉后协调工作新模式”等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