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建立畅通的民意沟通机制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0-03-30 浏览次数:310
丰县法院高度重视民意沟通和表达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巡回审判、民情民意访谈等诸多方式,广泛吸收社情民意,拓展司法服务内容。2009年至今,该院共吸收或采纳相关民意75条,根据民意情况制定和修订6项司法管理制度。
一是借助互联网平台了解民情民意。该院在互联网站设立“审务公开拦”、“便民服务台”、“法律在线咨询”等栏目,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方便群众办事,为上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还通过设立“院长信箱”、“网上举报”、“社会调查”等栏目,多渠道了解民情、听取民意,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热点问题,改进审判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巡回审判中注重吸收民情民意。在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中,积极邀请当地人大代表、群众参加旁听庭审,并以民意评析会的形式,在庭后就地听取人民群众对审判方式、审理程序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做好记录、整理、分类。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人次、群众900人次参与巡回审判活动。
三是开展民情民意访谈听取民情民意。该院专门制定了《民情民意访谈会实施意见》,开展了以“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为主题的“民情民意访谈”活动,每季度到法庭辖区驻地召开一次民情民意访谈会,邀请辖区党委、政府负责人、村支书、司法联络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召开民情民意访谈,让 “群众说事、大家评事”,实现了法院与群众交流的“零距离”, 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