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安清河法院认真贯彻省法院《关于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一二三”工作法为抓手,扎实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诉前,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季度,清河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2490件,与去年同期4410件相比下降近2000件,同比下降43.54%,其中农民工案件下降近1000件,同比下降48.76%,涉诉矛盾纠纷总量明显下降。

 

建立健全“一项制度”。建立法官担任企业法治指导员、社区法治服务员制度。在辖区40余家企业设立联系点,为辖区每家企业确定一名挂钩法制指导法官。一季度指导法官共深入31家企业提供43次法律服务;选任37名驻社区法官,设立社区审务超市,驻社区法官一个月两次在社区驻点值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一季度,驻社区法官深入社区调解矛盾纠纷39件,指导民调69次,接受居民法律咨询957人次。

 

着力加强“二项工作”。加强服务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出台《院领导挂钩联系全区重点项目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服务重点项目、两联一挂三进三帮等活动,今年以来,院领导挂钩全区19家重点项目,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19次;加强涉诉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涉诉矛盾纠纷工作分析例会,重点加强对旧城改造、劳动保障等多发案件的排查梳理和分析研判,对分析研判结论以专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区委、政府等部门汇报。

 

认真开展三项活动。深入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活动。积极协调街道、基层组织,定期深入辖区街道、社区、建筑工地,及时排查和调解物业管理、劳动纠纷、农民工讨薪等多发性矛盾纠纷,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今年以来,全院共深入辖区7个街道、13个社区、21个建筑工地开展矛盾排查活动33次,化解矛盾纠纷隐患600余起;深入开展和谐街道共建活动。出台《和谐共建活动实施意见》,与长西、西安路街道签订和谐共建协议,选派优秀法官深入街道讲法、送法,进一步健全共建街道矛盾纠纷预防、发现、调处、稳控等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庭审社区行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提高公民法治意识,推动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涉诉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院共深入社区开庭11场,现场观摩群众16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