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从废砂车上传来了刺耳的响声,门卫叫司机停下,经检查发现车上运着单位用于生产的铝棒若干。在门卫联系单位领导后没多久,员工倪某就被传唤至派出所。经讯问,其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40岁的倪某每天工作9个小时月工资只有1500元,欲提高工资,多次与厂领导沟通未果后心理失衡,就动起了盗卖单位原材料铝棒的歪脑筋。于是,倪某与运输废砂的司机唐某商量好,由唐某运废砂时把铝棒夹带出去,铝棒被卖掉后两人分钱。

 

20091117时许,倪某将铝棒11根(赃物价值3027元)乘隙藏匿于一木箱内,由唐某驾车运出公司。铝棒则销给曾某,得款1900元。次日,两人又采用相同方法窃得铝棒16根(赃物价值4403元),销给曾某。第三次,两人再次行事时就发生了上述一幕。

 

据悉,唐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曾某。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倪某、唐某处追回最后一次未运出单位的所有铝棒并已发还被害单位。

 

法院认为:倪某、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曾某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倪某、唐某均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曾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提高自己收入,譬如:提高劳动技能。同时,平和的心态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