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涉诉纠纷化解初显成效
作者: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3-29 浏览次数:307
构筑涉诉矛盾纠纷化解“三大平台”
“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清理等环节入手。”无锡中级法院院长褚红军提出,无锡法院注重丰富工作载体,构筑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三大平台”。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平台——无锡两级法院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千名法官服务工程”活动,两级法院将组织法官1000人次以上,广泛深入村镇、街道、社区和企业等社会基层一线,依托党委、政府、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发挥能动司法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巡回审判进社区、以案说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使司法触角延伸至一线、矛盾纠纷排查至一线、和谐司法效果至一线。
完善矛盾纠纷分流化解平台——无锡两级法院全部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专门为当事人和来诉来访群众提供诉讼引导、风险告知、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无锡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分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30余件。在每家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调处中心向人民调解工作室派驻2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60名兼职人民调解员,共调解案件1571件,调解成功率达65%以上,委托或邀请群众自治组织、社团组织等参与调解案件82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70%以上。
完善矛盾纠纷集中清理平台——无锡两级法院列入最高法院清理范围的708件重点案件和列入省法院清理范围的1762件重点案件均已全部执结,执结率达100%,得到中央督查组、省清案活动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今年,在执行实施和执行裁决分权到位情况下,进一步推进执行实施案件分权流程管理改革,改变合议庭或承办人“一人一案一包到底”传统执行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分段集约执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执行的监督制约。
加强涉诉矛盾纠纷机制“四大建设”
抓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必须围绕法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方法创新,加强涉诉矛盾纠纷机制“四大建设”。
深化“三案工程”建设——无锡两级法院推行旨在把每一个案件办成“公正案”、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矛盾易激化案件办成“和谐案”的“三案工程”建设,科学系统地建立了包括统计、评估、指导、考核等各种措施和规范在内的精细化考核机制,把三案工程建设与优秀法官、优秀裁判文书、经典案件和业务能手评比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了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
深化“阳光司法工程”建设——无锡法院制定《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办法》,确定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形式等,在中院先行推行,并逐步向基层法院推开,开辟群众监督司法的新渠道。中院改造了18个科技法庭,实现所有案件庭审视频、语音、数据全程同步记录和网上转播,既有利于增强工作透明度,又有利于及时固定证据,有效防止涉诉矛盾纠纷的产生。
深化和谐司法工作机制建设——无锡法院完善立案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把涉诉矛盾纠纷的前期化解置于更加突出位置,出台立案调解工作意见,引导当事人在立案阶段以和谐方式解决纷争。完善判后答疑工作机制,用当事人听得懂、能接受的语言和方式释疑解惑,切实增强裁判说服力。创新诉访分离机制,制度实施以来,20%以上的涉诉信访案件得以分流。
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无锡法院以深入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弘扬“崇法尊民、公平正义”的无锡法院精神,引导法官向社会学习、向群众学习,增强群众观念,提升疏导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能力。提倡“正、诚、实、严”院风,改进司法作风,提升法官运用群众能理解、能接受的方式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建立青年法官研究会,开展“四个一”学习活动,建立“职业导师制”,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的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