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第三届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和发展论坛暨第四次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协作交流联席会议在南京举行,最高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浙江、安徽、江苏三省一市高级法院院长应勇、齐奇、周溯、公丕祥出席会议。

  周泽民说,加强长三角区域交流与合作,推动长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苏、浙、沪三地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高度重视区域间的司法协作与交流工作。自2008年司法协作交流协议签订以来,三地法院不断完善协作机制,拓宽协作领域,丰富协作内容,使区域间的司法联系更加紧密,交流合作更加深入,为维护长三角地区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如今,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又迎来了安徽法院这一新的合作伙伴,这必将有力推动区域司法交流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迈进。

  周泽民指出,新形势下,长三角地区法院共同探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作为”这一重大课题,是各地相互借鉴司法经验、全面提升司法协作水平的有利契机,对于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方式和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实现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沪苏浙皖四地法院在更广的领域加强交流合作,在更深的层次实现优势互补,为推进长三角地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

  李小敏说,长江三角洲地区在我国发展全局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建立司法工作协作交流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举办论坛,加强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既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在需要,也是推进区域司法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现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李小敏指出,加强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工作协作交流联席会议这一平台,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拓展司法信息共享新领域,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医疗、海商海事、翻译等咨询专家库、人才智库共享机制,不断拓宽信息渠道、扩大共享范围;要积极构建司法经验交流新机制,建立法院审判经验交流共享、司法调研协作、区域间法律适用问题协调等机制,加强工作中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的学习借鉴;要着力形成司法工作协作新格局,健全完善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和跨省案件审理执行协调机制,逐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联动发展的司法协作新模式;要努力实现司法水平新提升,通过建立法官队伍培训合作交流制度,促进区域间审判管理工作优势的集成和互补,全面提高各级法院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