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建立院长巡查法庭暨下庭接访制度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3-29 浏览次数:322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督导,推进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密切人民法院与基层群众的联系,该院建立院长每月巡查法庭暨下庭接访制度,切实做到“三个转变”。一是由被动接访向主动服务转变。将院信访接待室随时接访、每周信访接待日院长接访与院长每月巡查法庭暨接访制度相结合,安排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为院长下庭接访日,并提前在《如皋动态》刊登公告,在人民法庭张榜告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方便群众就近反映情况,主动为群众解决诉求问题和实际困难。对群众反映合理合法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予以当场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期限予以答复;与现行政策法规不符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疑难信访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二是由单纯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向全方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坚持院领导巡访与包案化解老难信访积案相结合,一方面,对于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本级排查出的信访问题,合力做好疏导、稳控和化解工作。同时,通过巡访,进一步关注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民生需求,努力为基层群众办实事。三是由事后调处向源头治理、主动预防转变。院领导到人民法庭巡查时,主动与法庭辖区镇党委政府联系,交流“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推进“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加强民意沟通、矛盾排查、诉调对接、便民司法、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等工作,进一步了解社情民意,摸清苗头隐患,主动化解基层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