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岁的湘籍32男不远千里来到淮安楚州,以“武汉新田公司”的名义在发展了300余名“下线”,经群众举报后被警方捕获。3245名被告人被楚州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名判处了有期徒刑。

 

经查明,5名被告在该传销组织中担任三级“培训员”,长期为其“下线”授课,其中两名“培训员”颇受“总经理”的赏识,多次获得被表彰为“星级培训员”。20077月,被告人曾慧慧经其母介绍,到楚州区境内,交纳人民币3000元“成事款”成为“武汉新田公司”会员,继而以该组织的名义进行非法传销活动。20077月至20099月,曾慧慧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发展了92人为其下线。20079月,被告人陈祥能交纳了3000元后成为曾慧慧的“下线”,先后发展包括其妻在内的84人为其下线。此后,被告人吴斌、何怡和罗琴也成为其“下线”的“下线”,在楚州区境内共发展132名下线。

 

法院认为,5被告人非法进行传销活动,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判处曾慧慧、陈祥能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吴斌、何怡和罗琴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