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动员大会召开后,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于当天下午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并迅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部署落实。

 

一、制定方案计划。根据省法院《关于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施意见》,结合该院实际,出台《“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指导思想和原则,确立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要求,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确保责任到位。

 

二、成立工作机构。成立以“一把手”院长为组长、院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司法”三个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活动的协调、督促和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效能监督,办公室跟踪考核,并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确保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三、确立工作重点。围绕工作目标确立了推进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加大涉诉矛盾纠纷的化解和源头治理力度的涉诉矛盾化解的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点;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要求落实。

 

四、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处理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法院内部与外部的关系,着力构建“党工委领导、管委会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确保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推进法院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