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烧厂房只为讨薪 索要未果获刑二年
作者:王颖 葛睿 发布时间:2010-03-25 浏览次数:460
现年16岁的少年谢某,因在打工期间被老板拖欠工资而怒烧工厂办公室和车间,近日以放火罪被徐州云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原籍陕西省富平县的谢某于去年春节后来徐州市某机械厂打工,去年8月被开除出厂。因老板拖欠其部分工资未付,谢某多次索要未果,便怀恨在心。
徐州云龙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为报复他人,采用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现年16岁的少年谢某,因在打工期间被老板拖欠工资而怒烧工厂办公室和车间,近日以放火罪被徐州云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原籍陕西省富平县的谢某于去年春节后来徐州市某机械厂打工,去年8月被开除出厂。因老板拖欠其部分工资未付,谢某多次索要未果,便怀恨在心。
徐州云龙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为报复他人,采用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