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朱某、胡某、黄某分别来自江西、福建省,其中肖某曾“多进宫”,四人均无职业,机缘巧合四人碰到一起,于是一拍即合, 09年12月1日至2日,肖某等四人驾驶机动车窜至句容市、南京市江宁区,利用凌晨时间,采取插片开锁等手段,盗窃作案3起,窃得笔记本、手机、游戏机等财物。
案发后,肖某等四人立即被公安机关监视住所。12月5日,四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句容法院审理认为,四人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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