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年轻人为了弄点外块竟在学生身上动起了脑筋,无奈骗术低劣被人识破,在计划落败后竟然对学生拳脚相加,近日铜山法院终于将这一群气焰嚣张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20096410时许,二十来岁岁被告人段甲、段乙与马某、段丙(均已判刑)及段丁结伙,到徐州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东门上海路西侧,由马某、段丁故意与迎面而来的学生甲、学生乙相撞,马某故意将坏手机扔在地上称二人将其手机碰掉摔坏,借此向学生甲、学生乙二人索要赔偿,本以为学生比较单纯容易上当,没想到两学生根本不“买茬”,在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的五被告人即结伙对两学生实施殴打,致学生甲鼻骨粉碎性骨折、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法医鉴定,学生甲伤情构成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段晓乔、段凤雨与他人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后法院依法判决段甲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段乙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