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助调换火车票为名抢劫被判刑
作者:胡根平 吴玉松 发布时间:2010-03-25 浏览次数:419
近日,徐州云龙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刑满释放不久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胡某伙同他人采用胁迫和暴力手段抢劫公民合法财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满五年又犯新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近日,徐州云龙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刑满释放不久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胡某伙同他人采用胁迫和暴力手段抢劫公民合法财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满五年又犯新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