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加强联络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张家港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一个加强”、“二个认真”、“三个主动”,积极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一个加强”即加强联络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一把手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直接抓、其他院领导积极配合的领导责任机制,形成领导、职能部门、具体人员的联络工作网络。院领导把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带头做好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虚心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联络工作台帐,专人负责,对代表、委员来信来访,涉代表案件,代表督查、督办案件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两个认真”即认真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开展评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迅速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认真做好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在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时,主动邀请相关代表、委员到庭旁听,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做好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说明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案件审结后,主动向代表、委员汇报案件处理结果,做好法律释明工作,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个主动”即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的庭审。精选一批案情重大、有较大社会影响、涉及民生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精心制作庭审反馈表,听取代表、委员对庭审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工作。主动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政协报送有关文件、信息简报、审判动态等工作材料,编写《法院工作通讯》定期寄送给代表和委员,为代表、委员及时、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动态提供方便。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聘请代表、委员担任法院廉政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邀请他们参与涉诉信访工作,使代表、委员更直接、更全面的了解法院工作,更好地监督法院工作。(张法)张家港法院信息员张燕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