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法院强化宪法意识,规范制度,创新形式,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呈现出运作规范化、形式多样化,有效地配合了审判工作。

 

一是人大代表联络运作规范化。指定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人大代表联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还院党组在年初研究、部署全年工作时,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充分考虑,并专门制定了年度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计划,确保每月都有联络内容。

 

二是人大代表联络形式多样化。邀请辖区内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领导视察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加法庭“开放日”活动;院长带队到人大代表为企业负责人的企业听取意见;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淮阴法院工作信息汇编》,为人大代表征订江苏法制报;对事关法院工作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以及重大人事变动,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是人大代表联络内容多元化。不局限于刑事案件的庭审旁听,同时计划了民事案件、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庭审旁听。从审判工作向审执工作拓展。既有审判工作内容,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又有执行工作内容,计划邀请人大代表跟踪执行。从审执工作向全院工作拓展。既丰富审执工作联络内容,又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列入联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