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子溺水身亡致夫妻不睦 法官耐心调解终重归于好
作者:许冬梅 发布时间:2012-06-01 浏览次数:284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一次突如其来的意外让爱子永远地离他们而去,也因此导致原、被告夫妻之间产生了矛盾,现丈夫胡某诉至法院,坚决要求与妻子方某离婚。近日,盐都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经调解双方和好。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2年7月6日登记结婚,2003年9月3日婚生一子。原、被告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原告常年在外打工,被告在家照顾家庭和小孩,2011年3月的一天,儿子因溺水身亡,这对原、被告整个家庭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夫妻双方的精神备受折磨,此后,夫妻二人也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原告责怪是被告没有带好小孩,称现在小孩没了,自己生活也没有了指望,他们夫妻是不可能过得下去了。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双方系因婚生小孩的意外死亡导致精神受到伤害,最终导致双方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双方应当相互安慰、相互体谅,互相关心,互相包容。后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最终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