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水管殴打路边闲逛者 五人均犯寻衅滋事罪
作者:丁文娟 赵彦鸣 发布时间:2010-03-25 浏览次数:433
手机店对面的停车场内,四人手持
周末下午,小金和朋友闲逛,买点零食和衣服之类的,逛到一个手机店内看到里面围了很多人,于是他俩也凑过去看看热闹。好奇心得到满足的他们又继续到别的地方转转,当他们再次转到手机店门口时,无意间转头一看,看到四五个人追着他们过来了。小金没能逃得过他们的“追捕”,就发生了上述一幕。被打后小金就向派出所报了案。警方经侦查,发现杜某(女,另案处理)有指使他人作案的嫌疑。经审查,杜某交代了事发当天的一切。
杜某因怀疑有人将至其经营的手机店内滋事,遂打电话给干弟弟桑某,要求其“过来看看”。桑某遂纠集了张某某、毕某、贾某、张某等人携带5根自来水管气势汹汹地来到手机店。桑某等人看到店门口不远处的光头小金(男,19岁),以为就是小金在店里闹事的,不分青红皂白强行将小金拉至手机店对面停车场内铁管殴打。
据了解,小金被打得左侧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后来,杜某已向小金赔偿了82000元。
法院认为:桑某、张某、张某某、贾某、毕某破坏社会秩序,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五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认罪悔罪,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五人均犯寻衅滋事罪,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他四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干弟弟好当牢房难坐,连累兄弟哥们儿一起蹲大狱,不得不给桑某一点教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