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进水维修费达32万 保险公司不愿赔偿
作者:李建华 吴婷 发布时间:2012-06-01 浏览次数:440
去年8月17日,镇江的陈先生驾驶新买不到两个月的奔驰S600轿车途径某路口时,因雷雨天降水量大,地面积水,轿车发动机进水熄火后损坏,维修花费32万元。陈先生本还庆幸为爱车购买了不计免赔车险,保险公司会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谁料保险公司告诉陈先生,车辆涉水不会造成发动车损坏,是陈先生面对突发情况处理不当,造成发动机大量进水,导致受损扩大,且当时陈先生购买车险时,保险合同上明确指出车主在签保险合同时已经看过保险条款确认无误,而保险条款载明车辆涉水保险公司免责,陈先生也在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两份文件上都签了名,所以保险公司最多赔偿陈先生9439元。
保险公司的说法让陈先生感觉莫名其妙,自己在购买车险时只签过一份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从来没有给自己看过所谓的保险条款,而自己签保险合同时并没有注意到“在签保险合同时已经看过保险条款”,也没有人向自己做过保险条款的说明。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未果的情况下,陈先生诉至丹徒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车辆维修费用。
法院通过司法鉴定得出结果,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中的两个签名不是同一人所写,保险公司没有就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对陈先生进到明确说明义务,故该免责条款对陈先生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保险公司所称的车辆损坏是陈先生操作不当自行扩大造成的,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所以对陈先生的车辆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近日,丹徒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陈先生保险理赔款32万元。
承办法官提醒,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高级轿车已走入更多人家中。市民在给自己的爱车购买保险时除了要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外,还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上的每个条款,不可轻信一些保险代理人,草率行事,盲目办理,以免造成对合同的误读或遗漏,造成日后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