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小青年,酒后寻求刺激,入室盗窃女子内衣胸罩,被发现后当场以暴力相威胁,日前,江苏泗洪法院对这起盗窃后抗拒抓捕转化抢劫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马小平(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马小平系泗洪县居民,200811月的一天夜里,被告人马小平酒后心里有些冲动,突然觉得偷几件女子的内衣有刺激,有快感,在回家的路上,借着灯光他发现路边一家门没有关,且房间里住着两个年轻女孩,于是他溜门入室进入该居民家中,在卧室内盗窃女孩的内衣和胸罩时,女孩的母亲发现家里有人到女儿房间,就过来看看,并敲门,马小平看情况不好,一边对门外小声说:“阿姨,你别急,让我穿好衣服去开门,”他本想冒充女儿的男友,这一说女孩的母亲更急了,“你是谁,快开门,”马小平在屋里找到一把菜刀,为了逃离现场,他当场举起菜刀作势砍打女孩母亲。女孩母亲被迫放手后,马小平趁机逃跑。在逃跑过程中,马小平将自己手机遗留在了现场,从而很快落网。

 

泗洪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小平为满足自己不正常的心理欲望,入户盗窃女用衣物,在被发现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被告人马小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马小平表示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法庭综合该案的犯罪情节,决定对被告人马小闯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