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以“双比双争”力推向陈燕萍学习活动
作者:赵青 承钧 发布时间:2010-03-24 浏览次数:269
尽管经多次做工作,原被告双方均不接受调解意见,江苏省宿迁中院民一庭法官吴永云在某离婚上诉案判决书下达之前,仍旧分别拨通了原、被告的手机。
“双比双争”办案竞赛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比业绩,争贡献;比能力,争创优,促进涉诉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主要考核法官个人结案数、被发改案件数、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调解撤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等指标。该院要求,所有干警要正视当前法院工作的困难和审判压力,要科学理解并正确运用陈燕萍工作法,切实提高审判技能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水平。该院以民一庭案件为基数,确定其他庭(局)及综合部门审判人员每月办理案件基本任务数。根据活动评分办法和部门办案竞赛考核实施细则,每月统计审判人员办案分值,该业绩经院审管办核对后在全院范围内公布。院党组将于年底根据办案人员业绩在全院评选出10名办案之星。
活动中,该院把通过办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摆在突出位置,强化了分值考核。在确定各庭局基本任务的状态下,如审理阶段调解(含刑事附带民事)一件诉讼案件,另加4分,撤诉一件加3分。立案庭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一起纠纷,加14分,诉调对接调解成功一件,加20分。调解案件当事人在15天内自动履行完毕的,再加2分。执行案件和解结案的,另加4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撤诉和解的,加5分。再审案件调解的,加10分。审理案件过程中先予执行全部到位的,加18分。反之,如无明显客观原因,延长审限一件扣该类案件基本分20%,被二审发改每件扣该类案件基本分80%,被再审改判案件每件扣该类案件基本分100%。
这个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激发了干警办案热情,调动了干警工作能动性。全院今年以来审理案件数同比增长了近两成,调解撤诉率提高了3.5个百分点。大家一致认为,这是学习陈燕萍活动具体而实在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