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被确定为法官助理试点单位以后,试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近期,该院采取三项措施提升法官助理的司法能力。

 

一是建立资深法官对法官助理的指导制度,对法官助理传帮带。建立了资深法官对法官助理的指导制度,即为每一位法官助理配备了一名有多年审判实践经验、法学理论基础深厚的资深法官作为业务指导老师,保证法官助理在成长的过程中有人帮,有人助,有人带,为法官助理的成长提供了广泛的空间和有利的保障。通过资深法官的言传身教身体力行的传、帮、带,影响和带动法官助理提高业务水平,积累审判工作经验。

 

二是定期开展交流学习会,在互动中提升法官助理业务技能。该院坚持定期定期开展交流学习会,研究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社会关注度高的类案或群体性类案,找出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处理路径和裁判方法。为了提高法官助理的业务技能,增加他们对案件的实战经验,让法官助理也参与其中参与讨论,各抒己见,使法官助理在交流中得到启迪,激发他们研究案件、学习法学理论的热情,达到提升法官助理业务水平的良好效果。

 

三是强化理论调研,提高法官助理业务水平。该院把调研工作作为提高法官助理业务水平和能力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于没有发表法学理论调研文章及案例分析的法官助理实行年终评先树优时一票否决制,从而促使法官助理不仅注重办理案件,更注重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审判理论修养,提高司法能力,做学者型知识型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