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以“四项措施”完善联络工作机制
作者:周从华 发布时间:2010-03-24 浏览次数:239
省法院加强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合后,涟水法院迅速采取措施落实会议精神,积极构建与人大代表联络互动机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外部监督,受到人大代表一致好评。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协助人大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和监督执行等工作制度,明确人大代表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促进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范化。
二是构建联系网络。建立以办公室为联络责任机构、各业务部门配备兼职联络员的联络网络,明确具体分工,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努力保障与人大代表联络常态化。
三是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代表关注案件,加大对人大代表所关注案件审、执结力度,实行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议案和提案工作包案制。在优先审理执行此类案件的同时,及时将办理情况进行书面反馈,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是丰富联络内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和监督执行,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适时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活动等形式,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并积极进行整改,着力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和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