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开展“四看四查”促进法官公正廉洁司法
作者:阚春波 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0-03-24 浏览次数:243
今年以来,金湖法院以巩固全市法院目标考核“三连冠”为目标,立足新起点,明确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坚持从个案审理抓起,深入开展“四看四查”活动,着力推进法官公正廉洁司法。
“四看四查”的内容:一是看庭审纪律,查审判人员着装是否规范、开庭是否准时,庭审中有无接听电话、随意离开庭审现场或做与庭审无关的事情,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否符合文明规范的要求。二是看庭审程序,查开庭前有无发布公告,法槌使用是否确当,庭审中是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按法定程序开庭,有无随意简化或省略程序,庭审笔录是否经当事人阅览后签字,对废弃的庭审笔录是否妥善保管。三是看司法行为,查对待当事人是否做到一视同仁,有无亲疏表现,故意分配陈述辩论时间或对当事人的询问显得不耐烦,甚至训斥指责等现象和表现。四是看廉洁司法,查有无消极怠工,拖延办案,人为造成案件超审限,有无强迫调解,有无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有无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有无徇私舞弊、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案件审理有无存在涉诉信访隐患。
“四看四查”的形式:一是视频监控与院庭长听庭相结合,利用信息传输系统,对案件庭审进行画面传输和全程录像,同时规定院党组成员旁听庭审每月不少于一次、庭长旁听庭审每周不少于一次。二是随机抽查与巡查监督相结合,由审管办、纪检监察部门对当日各业务庭开庭案件进行随机抽号,全程旁听案件庭审,注重发挥监督员的职能作用,对案件的庭审进行不间断巡查。三是书面告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在案件立案送达时,将“五个严禁”、“法官十三个不得有”等有关规定以书面的形式一并告知当事人,在此基础上,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号码等方法,接受公众的监督,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