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四项活动”构建能动司法服务“绿色通道”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0-03-24 浏览次数:256
丰县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全院上下强化司法能动性,开展四项活动,构建能动司法“绿色通道”,推进法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开展“立案窗口达标创优”活动。进一步完善立案综合服务功能,提高立案、开票、银行交费、邮寄送达、委托鉴定、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打字复印等“一站式”服务水平;推行“阳光诉讼”,将诉讼流程、举证须知、权利义务、收费标准等知识印制成诉讼指导书发放给当事人;落实好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判后答疑制度;设立午休立案值班岗,为当事人打官司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是开展“民情民意访谈”活动。今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为主题的“民情民意访谈”活动,定期到法庭辖区驻地,邀请乡镇人大代表、镇负责人、村支书、司法联络员和村民代表召开民情民意访谈会。活动中,倾听民声、关注民生,对群众在访谈中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问题当场给予答复,当场不能答复解决的问题公开作出承诺,实现了法院与群众交流的“零距离”,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是开展“巡回办案关注民生“活动。把巡回审判方式作为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手段。出台了《巡回审判实施细则》,规定每位院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担任审判长巡回审理案件不少于3起,庭长不少于5起。把调解贯穿于巡回办案始终,要求各巡回法庭在巡回办案中加大现场讲法说法力度,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巡回审理案件39起,巡回调解成功率达95%。
四是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执行积案采取“三优先”措施,即优先采取强制措施、优先处置标的物、优先支付案款,并采取“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的方法予以执行。确定每个时期、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明确清理目标和进度要求,明确责任人,明确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结案标准,采取媒体曝光,挂牌督办等措施,全面提高该类案件的执结率和兑现率。今年以来,有72件历年积案得到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