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破产案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稳定息息相关,铜山法院坚持严格管理,确保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审理行为规范。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案件程序。法院院结合本地企业破产的具体情况修改了旧的规范,制订了《关于破产案件清算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职代会的简易操作要求》等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对破产案件的立案、清算程序以及清算组内部管理、费用开支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有力地指导了审判实践。

 

二是加强指导,约束清算行为。法院在清算组内部成立专业小组,明确各专业组的分工和职责,制定清算计划,不定期的指导培训清算组组成人员,不断提高清算组专业技能。法院还定期检查清算工作的进展情况,审查清算组。要求清算组账款分开,开支先审后支,控制总额。

 

三是强化监督,依法处置资产。破产企业的资产价值无论大小,首先采取拍卖的方法,拍卖机构由电脑随机抽取。最大范围公示拍卖事项;最大限度做好破产资产的保值及推介宣传并精心做好拍卖准备工作。重大拍卖要求拍卖公司一日一报,随时掌握竞买人数,竞买人要将保证金存入法院开设的专户,并且根据拍卖标的物价值适当提高保证金数额,避免竞拍门槛过低给串通作假者可乘之机。合理确定拍卖底价并在拍卖前严格保密。要求破产案件合议庭要根据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咨询有关专业人员后,参考评估值,审慎提高拍卖底价,打压串标空间。

 

四是严密拍卖现场的监督。要求所有破产资产拍卖一律在法院审判庭进行,司法鉴定科、破产合议庭、破产清算组成员现场监督,严格审查竞买人资格,一号一人一牌,入场后分开就座,关闭通信工具,并组织法警现场维持秩序,录像监控,有效遏制拍卖现场各种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