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徐州鼓楼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书样式改革为契机,扎实调研,率先提出在判决书中“三个增加”的要求,全面提升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充分体现少年审判的司法关怀。

 

增加庭前调查内容。在判决书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以后增加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调查内容,包括家庭情况、性格特征、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增加该项内容有利于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深刻认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改善教育方式,有利于帮教机构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

 

增加法庭教育及法官寄语。未成年人刑事判决书中增加法庭教育及法官寄语内容,根据未成年被告人不同的成长环境、人际交往、所受教育和犯罪事实,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对今后的成长进行规劝。在法庭教育及法官寄语中,鼓励他们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希望他们不断加强文化及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劳动意识的培养,勉励他们做一个对家庭和社会有用的人;激励他们从行为上和心理上早日回归社会。

 

增加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文。在所有未成年刑事判决书后面增加附页,全文引用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提高了判决书的公信力,有利于服判息诉,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