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法院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在宣传、监督和支持法院工作中的建设性作用,力促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

 

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媒体。研究室向干警讲授司法与媒体的互动关系,在全年宣传工作方案中对积极提供新闻素材、宣传业绩突出的部门予以绩效加分奖励,畅通民意沟通,改善司法环境。

 

以多元的沟通联络媒体。专职人员深入各庭室挖掘新闻线索,依据不同媒体的风格、体例筛选采编并定向投稿。定期约见主流媒体记者,通过QQ、电话、邮件等方式与记者随时联络,密切关注版面变化与稿件需求。建立专门台帐予以流程化登记。以便利的举措服务媒体。对于公开庭审的案件提前一周通知媒体开庭,开庭当日安排专人接待、引导,允许拍摄部分资料。对媒体关注的案情进展、法律疑问积极予以解答,为媒体客观、及时、准确地报道法院工作提供基础和条件。

 

以公正的舆论引导媒体。由研究室统一规范媒体对个案的采访报道。对于因涉及当事人隐私等不宜接受采访的案件,由法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作出合理、可信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