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凭借旧友长期不用、已更换使用人的手机号,将自己误认成老战友,却不主动予以澄清,反冒充其战友通过短信进行诈骗,终将自己送入监牢。日前,句容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2008年春节,孙某收到一陌生手机号发送的新春祝福短信,他礼貌性地给以了回复。20093月,孙某又收到一条短信,被告知这是余某的新号码。不久,余某又用这新号码电话联系孙某到南京小聚,孙某虽然不认识余某,却也未向其说明,而是以自己当时在外地为由推掉了邀约。

 

20098月,孙某准备到山东青岛打工,苦于身无分文,想借点钱当路费,当晚没有借到,在翻手机时,看到余某号码,顿时计上心头,立即发送内容为“我在青岛做工程,有点事情,经济周转不过来,请帮忙借款2000元给我”的短信给余某。一会儿,余某打来电话,询问其2000元够不够,孙某大喜,忙说,方便的话,多借1000元。次日3000元汇到了孙某指定的帐户。尝到甜头的孙某如法炮制,同年826日,又向余某发出短信:“阜阳有事,再帮我2000元”。这次,孙某盼来的是公安人员。原来,再次收到短信的余某心生怀疑,通过电话向其他朋友查问情况,得知自己战友使用的手机号码早已停用,一年前已更换为孙某使用,余某遂向警方报警,孙某被查获归案。句容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拘役六个月,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