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妻子无缘“和好”丈夫的遗产
作者:陈雪艳 发布时间:2010-03-18 浏览次数:419
离异夫妻和好后,在没有办理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生活在一起。“丈夫”遭遇车祸死亡后,“妻子”将“丈夫”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继承丈夫的赔偿款和其他遗产。
张明峰,26岁,英俊潇洒。1997年1月,经人介绍他与清秀可人的刘静认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性格较为内向的张明峰和泼辣率直的刘静感觉都找到了彼此的最爱。同年5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张明峰出外做生意,刘静在家做些家务,小夫妻俩的生活倒也很甜蜜。但是随着一起生活的时间长了,二人的性格差异也越来越明显了。刘静总抱怨老实的丈夫太木呐,没有情调,而张明峰也感觉自己的老婆对自己不够温柔,动不动还爱发脾气。一天,张明峰对老婆说:“我们生个孩子吧,省得你感觉生活太闷了。”不料,本来想哄老婆开心的张明峰马上遭到妻子的一顿臭骂。“要孩子,就知道要孩子,连生活都不会安排的人怎么养孩子啊?”
后来,夫妻俩经常为了点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终于,二人都无法容忍对方,于1999年办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张明峰心里还是很惦记刘静,所以没有再组家庭。而刘静也开始回想和张明峰一起的生活,感觉到自己的一些行为有些过火。就这样,二人虽然彼此挂念,却谁也不愿主动提出复婚的想法。离婚后的张明峰生意做得不错,不久就在新沂市区购置了一套近百平方米的的单元房。
2000年8月的一天。张明峰和朋友一起聚会,谈到了刘静。离婚后的刘静,因为挂念张明峰,既懊悔自己以前不对,又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找张明峰。时间久了,单独生活的心情又不好的刘静生病了。朋友劝她去医院,性格倔强的她一拖再拖就是不去医治。张明峰得知后,很心疼刘静。于是就找到刘静把她带到医院医治。再次见面的夫妻俩,心情是百感交集。后来,张明峰经常去看望前妻,看到她生活的颇为艰辛,就经常送些钱物给她。刘静颇为感动,心里想,以后一定好好珍惜和张明峰的一起是生活。不久,刘静就搬到了新沂市区和张明峰一起生活。经历了一年多的分开,二人对彼此都开始包容,生活的很幸福。因为一些事情的耽搁,二人就一直没有办理复婚手续,但是他们对外面的亲戚朋友称已经和好复婚。
该案经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属非法同居。张明峰和刘静原属夫妻,但两人已于1999年离婚,后来虽然和好,但却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应属于非法同居,因此刘静不能继承张明峰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