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与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弘扬“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有效形式与手段,是树立人民法院对外良好司法形象的重要工具。也是展示法院综合实力的体现。为此,大丰法院进一步强化“重调研、重信息、重宣传”的观念,切实要求全院干警广泛参与,从五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2010年宣传工作继续保持先进行列。  

 

一、提高认识,转变思想观念。要求全体干警认识到法院工作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作,不能只抓审判或者单纯地抓审判,宣传工作跟不上,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就没有位置。因为不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认识法院工作的规律,一方面难以形成法院和社会良性沟通的局面,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另一方面难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理解,把握宣传舆论的主动权。

 

二、提高素质,加强宣传力量。该院院党组成员站在新观念、新思维、新视野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法院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法院宣传工作的领导,由办公室主管这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任务,将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部门干警的积极性。同时,培养一支由专职宣传人员与兼职宣传积极分子组成的宣传力量,不断改善法院宣传工作环境。  

 

三、加大投入,积极创造条件。该院在宣传经费、器材装备、车辆配备等方面给予宣传工作以最大限度的保障,主动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争取他们对法院宣传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宣传人员创造良好的条件。由于宣传工作是非常辛苦、非常清贫的,对此,该院院党组还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提高标准,创造精品佳作。该院进一步坚持宣传工作的高标准,不仅要求数量更要有质量,抓住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中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在多出精品佳作上下功夫。由院领导亲自写、带头写的榜样作用下,要求全体干警人人写、积极写,力争在法院系统高度重视的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江苏法制报、江苏法院网、盐阜大众报等权威媒体多上稿件,确保宣传成果质量,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五、健全制度,严格奖惩分明。严格落实院内制定的“信息宣传及调研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及调研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继续完善调研信息宣传奖惩机制,落实物质及精神奖励,将各部门撰写稿件和被采用稿件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将信息宣传调研成绩作为个人在年终评先或法官等级晋升的重要条件,提高各部门的信息报送责任意识和积极性。执行不完成三项工作任务一票否决制,全院干警凡是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工人除外)每人必须有一篇调研文章、一篇信息文章、宣传稿件两篇以上在报刊或者法院网站等上级考核的媒体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