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和实现我院执行工作良性运行和科学发展,争创“执行工作良性运行示范法院”,淮安清河法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三项机制,保证执行工作良性运行。

 

一是建立领导协调解决机制。组建“执行难”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出台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工作会议,每半年向区委,区人大和区政法委及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或通报1次执行工作情况,每季度召开1次执行联席会议,每两月发1次执行信息通报。

 

二是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及时依法惩处暴力抗拒执行以及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共同对被执行人的融资,投资,经营,置产以及出境等活动依法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促使其自动履行。

 

三是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机制。贯彻落实市综治办,市法院关于在区域内的街道(办事处),乡(村居),社区建立协助执行网络机制的规定。充分发挥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联络员的作用,真正做到执行前有通报,执行中有协助,执行后有讲评,并协助做好当事人及相关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