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
作者:辛爱农 赵凡淇 发布时间:2010-03-18 浏览次数:233
滨海法院为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法院队伍的良好形象,“三个规范”,加强了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
一是规范法院车辆使用。针对近期县内车祸频发的现状,举办驾驶员安全知识讲座,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出台了“八个不准”:不准酒后驾车;不准闯红灯;不准超速行驶;不准用警车接送小孩;不准用警车到饭店、娱乐等场所接送人员;不准占道行驶;不准乱停乱放;警车不准拖延入库。
二是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开办法院食堂,对需要公务接待的情况,一律安排在法院食堂内进行,且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减少法院工作人员因公出现在饭店、酒楼的情况;公务接待以及接待用酒、用烟都要填写申请单,说明申请理由,交行政科审核。
三是规范对干警的监督。对全体干警的八小时之外的活动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公布举报电话;对个别投诉相对集中的干警进行岗位调整,对反映的干警八小时外的作风问题,经查实的及时通报批评,一时不能查实的,对相关人员进行警醒谈话,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