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对话丹阳市法院院长陈敏
作者:翟 敏 发布时间:2010-03-18 浏览次数:350
【对话背景】近年来,丹阳法院坚持“制度强院、实力强院、素质强院、形象强院”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法院建设,2007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法院,2008年被记集体二等功,2009年被记集体一等功,同时被评为“全省法院服务三保工作先进集体”,该院的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该院许多条线工作也走在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和信息化建设都是省级司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民商事审判、人民法庭、诉调对接、司法统计、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都是省级条线先进。他们是如何取得这些成绩的,下一步还有什么计划与打算?日前,记者采访了该院院长陈敏。
记者:我们了解到,近年来丹阳法院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从“全省优秀法院”到“集体二等功”再到“集体一等功”,每一份荣誉的分量都很重,这里面主要依靠的是什么?
陈敏:近年来我们法院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各项工作都在稳步发展,协调推进。我想,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三个有利因素。一是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丹阳市委不仅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了力所能及的支持,上级法院对我们遇到的难题,都尽力帮助解决,为丹阳法院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明确的目标定位。院党组确立争创基层强院的奋斗目标,并围绕基层强院的目标去制定、修改和完善制度,弘扬奋进精神,鼓励争先创优。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审判管理,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审判质效;注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人、培养人才,目前我院85名法官,已经取得硕士学位和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法官已有32人,比例达到了37.64%;注重加强后勤保障管理,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记者:去年底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丹阳法院一直都在推进这方面的工作,并且在化解社会矛盾和服务“三保”方面好像亮点很多。
陈敏:是的。就我们法院来说,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重点是加强和谐司法建设,大力加强民事调解、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以和谐方式化解纠纷,尽力为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法制环境。近几年来,我们的和谐司法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导墅法庭的大调解工作在全省相关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我本人也在去年的全省法院调解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执行和解工作的经验交流。2009年,我们的民事案件调解率、执行和解率、行政协调撤诉率都位居镇江基层法院前列。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探索和谐司法的新举措,建设好与司法局共建的人民调解窗口,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地实行和谐司法,促进社会稳定。
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们积极开展能动司法,强化主动应对,积极开展调研,形成12份涉及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等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参考;院庭长带队走访了全市300余家企业,为企业负责人举办法律讲座30余次,提出司法建议50余次,向全市3000余家企业发放风险提示。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得到了辖区企业的高度称赞,也得到了市委市人大的好评,全国人大代表朱国平还为此向市中院领导写信赞扬我们的做法。去年,我们还被评为“全省法院服务三保工作先进集体”。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方式,我们将重点做好服务“三保”工作。在服务“三保”工作中涌现出好的经验、做法我们将继续保持,并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及时调整服务“三保”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作用。
记者:公正廉洁执法这个方面你们又是怎么做的呢?
陈敏:在抓公正、抓廉洁方面,每年春节过后,我们召开的第一个大会都是警示教育大会,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常抓不懈。主要是严格落实制度,靠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我们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创新性、操作性、自觉性和实效性,坚持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与自我管理,制度覆盖了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等各方面,实现制度管理“无盲区”。近年来,全院干警自觉地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做到了禁止性的不去违反,倡导性的积极努力,激励性的努力争取,执行制度的意识不断增强,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良性、健康发展。镇江市委常委、丹阳市委书记李茂川在视察法院的时候,对我院的制度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2006年以来,我院有19人次和12个部门受到省级荣誉表彰,32人次和16个部门受到镇江市级表彰,82人次和24个部门受到丹阳市委市政府表彰。
记者:丹阳法院现在已经跨入全省一流法院的行列了,对下一步是如何打算的呢?
陈敏:虽然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分析现状。成绩只属于过去,希望更在于未来。目标决定方向,定位决定作为,只有高点定位,才能更快超越。所以我们提出,要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积极争创全国优秀法院。
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提出以建设条线司法亮点为切入点。要建设一个全国知名的法院,首先条线工作要走在全省、全国先进行列,才有可能谈到一个法院跨入全省、全国的先进行列。而且,提出司法亮点建设,有助于以点带面,利用司法亮点的示范、辐射作用,可以有效带动其他部门的争先创优工作,从而带动法院工作的整体推进。在下一步,我们重点建设四项司法亮点:一是服务企业要有新举措。根据丹阳本地经济发展特点,我们确定重点在服务民营企业方面下功夫。二是审判绩效要有新突破。原来落后的方面要加强管理,提升业绩;原来领先的方面要继续保持,并争取在全省范围内领先。三是人民法庭工作要有新进展。结合辖区内区域特色,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审判,塑造人民法庭的崭新面貌。四是社会矛盾化解要有新成绩。以落实全省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会议精神为契机,大力加强民事调解和刑附民调解、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积极参与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