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之后无所事事,专以网络消磨时间,面对窘迫的经济状况居然干起了利用QQ进行诈骗的勾当,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原来,2011年3月,被告人李某在网上闲逛之时发现可以通过发送带有木马程序的文件给自己聊天对象的方式,获取对方QQ号码及密码,并截取对方聊天视频。2011610日,被告人李某用自己采取上述手段盗取的陈某的QQ号与陈的同事邹某聊天。

 

聊天过程中,被告人李某以自己母亲生病急需用钱为由,让邹某向其指定的信用社帐户汇款6万元,并播放了事先截取的陈某的视频图像,以骗取邹某的信任。陈、邹二人本是患难之交,见朋友有难,邹某二话没说当日中午就从中国银行取款将6万元人民币汇至指定帐户,被告人李某随即将款项全部取出。案发后被告人吴贵凡退出全部赃款,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诈骗罪,应予刑罚处罚。但考虑其自愿认罪且退出全部赃款,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